欢迎访问 卫生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县级中心 调研选题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卫生监督

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0 04:07:12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中国疾控中心:

  为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按照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可从国家疾控局网站下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由各省级疾控局会同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依职责按照要求自行抽取,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要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已下发省级抽查计划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将国家抽查任务与省级抽查任务的重叠部分统筹安排,不再重复进行。

  (二)各地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强化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监督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省级疾控局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四)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省级疾控机构协助开展检测,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二)各地要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1.2024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4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4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4年医疗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4年血液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tzgg/40242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健康产业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卫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卫生内参 w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111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